新《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25年来的首次修订,其内容繁多,几乎涉及了现行环保法的所有条款。本次修改明确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了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作为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如何对民愿积聚的环境问题打出重拳?对不同的社会角色将有何影响?
由生态人类联合会组织的第67期生态沙龙于2014年07月27日下午二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9号京华鼎科技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 生态人类联合全法律工作委会主席、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屈信明律师就新环境保护法进行解读,并对两部新旧环境保护法的区别对照详细阐述,例举了10个国内典型环境保护案件纠纷的案例,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翔实的环保法律课程。研讨环节发言积极,生态人类联合会生态环境测评规划专业委员会主席傅和玉就中国环境问题,生态人类联合会生态养生工作委员会主席李彦君就筹备中国环保万人行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最后,生态人类联合会理事长张文波就成立低炭环保专业委员会、欧美同学会学习委员会等事项进行总结发言和部署。来自中国社科院等单位近30人参加本次沙龙。